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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家盛委员:
《关于构建我省医康养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的提案》(20242211号)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关于加快推进“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法规政策,积极推动了我省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一是统筹推进规划建设。鼓励农村幸福院与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乡镇敬老院同址或邻近建设。二是提升医养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鼓励养老机构通过签约协作、家庭床位、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医疗卫生服务,为机构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医疗康复等服务。三是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全省10所本科高校、18所高职院校、17所中职学校开设护理、康复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所有地市建立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和在职奖补制度,组织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全省养老服务人员发展到2.6万人。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和医养结合服务。二是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和养老服务。三是着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培训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扩大养老从业人员培训范围,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质量。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养老事业的关心和重视,您的建议将对提升我省养老服务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领导署名:欧阳晓波
联 系 人:王靖夷
联系电话:0591-87553027
福建省民政厅
2024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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