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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志红委员:
《关于加强社区老年教育工作的提案》(第202422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福建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把老年教育参与率作为“十四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目标。《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老年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老年教育列入教育发展规划,制订相应的制度规范,构建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的要求。近年来,我省通过实施养老服务补短板行动,有效改善了养老服务设施环境的质量水平。一是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省级补助建成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50个,为老年人提供体育健身、老年教育等活动场所。二是开展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现有五星级养老机构65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86个、农村幸福院308所,这些养老服务设施均设置了能满足老年教育活动要求的活动室,配齐了基本教学设备。三是探索老年教育“线上线下”相融合,在福建养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增设福建老年大学线上教育、老年照护教学视频模块。四是开展乡村(社区)“银杏乐龄学堂”试点,按照“有教学场所、有设施设备、有课程设置、有师资队伍、有管理制度”的“五有”内容,试点建设乡村(社区)“银杏乐龄学堂”53个,累计举办教学活动1300余场次,参加老年学员达5万余人次。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出的,我省老年教育仍存在教育供给不足、教育方式较单一、资源不够丰富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认真贯彻《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等要求,继续配合省教育厅等部门,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推进机构养教结合。贯彻落实《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要求四星级以上养老服务机构必须提供教育服务,推动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完善设施设备,采取多种形式,丰富老年教育的知识性、趣味性、娱乐性。指导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平台优势,加强与老年教育机构协作,提供场地、设施、人员等支持,共享课程与教学资源。二是增加服务设施供给。推动新建50所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为社区老年教育提供场所支持。探索采取向老年教育机构、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社工机构等购买服务形式,帮助解决居家社区老年教育教学难题,增强老年教育可及性和便利性。三是创新“学堂+食堂”等乐学模式。鼓励各地依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等设施,积极为老年人提供老年教育,满足精神慰藉需求。引导农村老年人互助互学,增强终身学习的快乐体验,让农村老年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学有所用”,促进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养老事业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
领导署名:欧阳晓波
联 系 人:俞立飏(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0591-87676287
福建省民政厅
2024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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