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208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4-07-30 22:47

省民进党

关于完善我省失能养老服务救助体系的提案》(20242087号)收悉我单位会同省财政厅、人社厅、医保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多举措有序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失能老年人服务保障。一是发放重度残疾人及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目前,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省定标准为每人每月137元、二级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114元;非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省定标准为每人每月115元、二级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85元。同时,向低保对象和计生特殊家庭中完全失能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服务补贴。二是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出台《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对入住养老机构的完全失能低保老年人实施救助。三是促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目前,全省共备案成立包括福建省民政学校在内的35家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开展包括养老护理员、老年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8330人次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效促进我省养老护理队伍技能人才建设工作。四是推动福州市的长护险制度试点提质扩面。对医疗救助失能人员实行倾斜支付政策,纳入医疗救助的特殊困难职工,在基金待遇支付比例上提高5个百分点。

正如《提案》所言,“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因病、因养”返贫风险大,尤其是低收入家庭失能老年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提案》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失能老年人评估制度。一是做好《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宣贯工作。推动行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养老服务机构、评估机构综合采取现场宣讲、信息公示、视频演示等形式,多渠道宣传《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同时,推广使用《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信息系统,加强标准推广应用和落地见效。二是加强老年人能力评估应用。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依法有序组织开展评估。同时,配合国家建立老年人能力基础数据库,为完成老年人能力评估政策制定、养老服务供需对接提供有效技术和数据支撑。三是推动形成符合我省省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按照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顶层设计和部署要求,加强对低收入家庭参保人员待遇倾斜支付、失能评估部门互认、数据共享机制等问题研究,统筹规划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为我省包括低收入家庭失能老人在内的失能人员提供有效的长期照护保障。

二、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一是持续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支持建设县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家四个层级同步组网、同步运营,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便利可及。统筹整合各类设施资源,加快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原居安养”提供便利。二是进一步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以及建设和运营政策,健全上门照护的服务标准与合同范本,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三是大力发展老年助餐助学服务,打造“长者食堂+学堂”、“农村互助孝老食堂”等老年助餐助学服务模式和优质服务品牌。四是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大力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三、促进养老护理产业健康发展。一是用好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拓展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的应用,不断完善省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对接“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信息联动机制。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二是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力度。促进养老服务与家政服务联动发展,进一步推进“闽字号”家政类劳务品牌建设,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带动当地劳动力就业,促进养老服务业提质扩容。继续认真落实我省出台的支持家政服务行业发展相关政策,进一步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各类院校、行业协会成立养老护理、老年能力评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加强对养老护理、老年能力评估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三是根据基层需要开拓相应服务岗位。岗位均由乡镇申报,经审核后发布。2021年以来,我省将“三支一扶”服务类别从扶贫调整为帮扶乡村振兴,并在开发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岗位的基础上,延伸开发了海洋与渔业、林业、水利、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法律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工作、文化旅游、乡村规划等岗位,确保岗位类型与乡镇人才需求相匹配。

衷心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我省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领导署名:欧阳晓波

人:黄云龙

联系电话:0591-87551916

 

福建省民政厅  

2024年7月3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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