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的实施意见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1-02-07 15:22
浏览量:149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大力倡导的“远亲不如近邻”重要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考察时对社区工作提出的“三个如何”重要要求,以近邻党建为引领,营造党群互动密切、邻里友爱团结、家园温馨和谐的近邻新风尚,让居民享受到更多专业、便捷、舒心的生活服务,构建城乡和谐社区,经省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现就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
服务内容按照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等“七有”服务部署要求,不断完善近邻服务内容。
(一)助幼服务。
(二)助教服务。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居民的思想教育引领,引导居民听党话跟党走。注重弘扬社会正能量,建立健全城乡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加强居民道德文明教化和素养提升,培育党员、居民先进典型、道德模范,形成崇德向善氛围(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场所,推动各类讲堂、书院等向社区、小区延伸,根据居民需求,开展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建设学习型社区。鼓励支持社区、小区举办趣味运动会、邻里文化节等活动,引导居民走出家门,拉近亲邻关系,促进邻里和谐(责任单位:省委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旅厅)。
(三)助医服务。
(四)助老服务。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牵头,有效整合利用各类养老资源力量,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确保城市社区每万人拥有养老服务设施达到500平方米以上,覆盖所有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功能建设,按需提供日间照料居家养老、老年健康护理、“中央厨房+助餐配餐”等便捷服务。推动各类社区信息服务平台与线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相结合,对接困难对象需求和社会帮扶资源。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环境和推动机制,建成一批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卫健委)。
(五)助困服务。
按照近邻党建工作要求,将近邻服务各项工作抓细抓实。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推动将支持社区、小区的政策、资金、资源、项目等,以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到位,最大限度集聚各级各类治理要素、服务资源,提升近邻党建工作服务群众成效。
(一)政府公共服务集约供给。依托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加强城乡社区社工站(室)规范化建设,集中提供近邻服务;老旧小区多、服务设施较分散的城乡社区,通过分区分片提供近邻服务,打造“15分钟近邻服务圈”(责任单位:省民政厅)。推动老旧小区基础性设施改造提升,采取“腾、挤、租、买、建”方式,整合基层各类场所资源,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积极提供闲置场所,用于保障老旧小区近邻服务基础设施(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加快“智慧社区”建设,打造数字社区生活服务圈,一体提供教育培训、疾病诊疗、心理疏导、日间照料、远程监护等服务(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省卫健委)。
(二)居民邻里互助。深入推进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小区报到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城乡社区广泛开展“邻里亲、邻里帮、邻里和、邻里美、邻里乐”、认领邻里微心愿等形式多样的“邻里守望”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生产互助、养老互助、救济互助等活动,探索推行积分制管理,推动“邻里守望”志愿服务制度化(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委文明办)。推进社区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实现全覆盖,提升社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城乡社区民主协商,依托社区、小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灵活设置厝边议事厅、邻里茶叙室等,推广“听邻说事、请邻议事、帮邻办事、让邻知事、由邻评事”等近邻工作法(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住建厅)。
(三)社会力量参与。注重吸引政治觉悟高、热爱社区事业、热心服务群众、具有一定专业素养的社会工作人才投身近邻服务。推进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实践,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强化服务项目建设,引导社会力量精准对接居民需求,参与近邻服务项目洽谈会、公益创投大赛等供需对接活动。引导支持基金会等慈善组织提供近邻服务(责任单位:省民政厅)。推动连锁便民超市商业服务升级,为居民提供全渠道便捷的经营服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格局,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一)压实工作责任。市、县(区)、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加强组织领导,有效发挥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深入城乡社区实地指导,对工作进展、具体问题等定期会商、分析研判、制定对策;各级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加强协调,细化工作目标,为近邻服务提供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精准对接需求,形成有效合力(责任单位:省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二)科学统筹推进。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统筹工作经费,向城乡社区倾斜,落实近邻服务日常工作、业务培训、人员报酬、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等各类经费保障。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领域(责任单位:省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四)营造良好氛围。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改革创新,开展评选“最美邻里”“好厝边”和“近邻日”等活动,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报刊、广电、网络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法律政策、好人好事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近邻服务的浓厚氛围,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单位:省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