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指引》之五
来源:东莞市司法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时间:2021-08-07 18:38
  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等应如何处理?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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