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2-12-29 08:54

日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出台的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和规范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民政厅、财政厅修订了《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政策依据

1.《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

2.省政府关于同意新增设立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等两个专项资金的批示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共6条。明确专项资金管理应当遵循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公开透明、讲求绩效的原则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按职责共同管理

(二)使用范围共2条。明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养老事业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关爱援建帮扶公益事业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使用严禁虚报套取、挤占挪用,不得用于不符合规定用途的支出

(三)分配和使用管理共8条。明确专项资金分为省本级支出预算和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两部分省民政厅应细化专项资金本级支出预算编制,规范项目预算申报,强化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审核,做到项目预算立项依据充分、定额标准科学、绩效目标合理;省对市、县的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分配采取因素法、项目法相结合方式分配,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确定资金分配原则,并提出分配建议,经财政厅审核后下达市、县(区)财政部门对市、县(区)的转移支付资金应确保按照预算执行管理有关时限要求下达;接到转移支付资金后,市、县(区)民政部门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确定的资金使用方向和分配原则,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及时下拨资金

(四)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共3条。明确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对专项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当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和专款专用

(五)附则共3条。明确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应按照本办法和《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实施期限为2022年至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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