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承接机构服务质量评估试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责任主体。《办法》明确规定,县级民政部门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业务主管部门,应组织组织养老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家学者、资深社工等人员组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小组(以下简称“评估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辖区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承接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工作。评估小组通过现场调查、文件审阅、访谈、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法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工作。《办法》同时指出,有条件评估主体的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工作。
(二)细化评估标准。
(三)推进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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