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我省老年人约97%选择居家社区养老,居家社区养老的市场需求日益旺盛。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十三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短板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的通知》,推进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但受场所、资金等原因制约,专业化组织落地开展服务进展较慢,服务内容不够丰富,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从机制上扶持、服务上规范居家社区养老工作,在优惠政策、场所保障等方面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持续运营,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要求“补齐短板,将养老资源向居家社区服务倾斜”。为更好满足我省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实现2020年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的目标,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制定出台本《措施》。
二、主要内容
包括四个方面内容,共10条措施。
(一)第1、2、3条措施,解决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的问题。
(二)第4、5、6条措施,解决专业化服务组织持续运营难的问题。
(三)第6、7、8、9条措施,解决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
(四)第10条措施,解决政策措施落地落实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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