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供养对象的合法财产如何处置?
来源:社会救助处 时间:2021-01-20 09:08

困供养对象合法所有的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对象合法的私有财产是不受侵犯的。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分别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根据法理原则,下位法的规定不能与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因此,特困供养对象可以根据物权法、继承法等法律规定拥有对所有权财产的处理,拥有对使用权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处理。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