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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3 15:05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民函〔2020〕8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重要性

  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内在要求,对于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增添活力、增强企业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作为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主动作为,狠抓落实。

  二、进一步落实“五个严禁”,加大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力度

  全面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各类收费行为,坚决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依托政府部门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企业入会和收费,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政府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各地要积极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各类收费行为规范,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机制,切实做到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的“零容忍”。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下大力气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专项治理。在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基础上,加强自查自纠和抽查检查,全面清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加大收费信息公开公示力度,提高收费清单公示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二是加强收费规范。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开展成立换届前置审查,指导督促行业协会商会会费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档次不超过4档。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做好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调整和规范、推动降低部分重点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偏高收费等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落实各部门监管职责,加强与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强化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活动的指导和监管职责,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上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年报、评估、抽查等措施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清查整改,认真督促本级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重点围绕“五个严禁”,对本单位自2019年以来所有涉企收费项目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要采取切实举措进行整改。

  各地要于8月12日前,将《通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情况报送省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并于12月5日前报送有数据、有进展、有问题、有建议的工作总结和至少1个可以曝光的典型案例(联系人:刘明瑞,电话:0591-87676226,传真:0591-87676228,地址:福州市鼓东路44号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福建省民政厅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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