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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动员全省性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发布时间:2024-06-21 18:21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我省社会组织在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持续发挥积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动作为,助力拓展就业空间。全省性社会组织要持续拓展服务空间,挖掘就业需求,进一步稳住存量岗位、扩大增量规模。基金会等慈善组织要积极引入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公益慈善项目和资金,助力基层民生保障,带动开发相应岗位。专业性社会组织要巩固拓展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社会救助、养老、托育等领域的服务空间,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和见习岗位。社会组织要立足自身实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政策落地与项目实施,积极开发与承接服务相适应的就业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到社会组织就业创业。

  二、发挥优势,扩大就业资源对接。社会组织要发挥联系会员、企业、高校和专业人员的独特优势,创新就业资源对接服务模式,搭建和完善就业对接服务平台。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和专长、与企业联系紧密的优势,掌握会员单位用人类型、用人岗位数量和专业技能要求,主动收集发布行业就业需求,发布行业就业信息,推动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用人需求的精准对接。社会组织要主动对接高校,推进“校社合作”,建立就业合作渠道,组织高校大学生到会员企业、基层社区深入了解职场环境,快速适应就业需求,顺利实现就业。社会组织要充分提供就近服务、建立人才供需链、组织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和就业指导,联合会员企业进校园开展专场招聘会。

  三、精准施策,有效开展就业服务。全省性社会组织要聚焦发展所需、就业所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贴近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服务,帮助高校毕业生理清职业规划,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针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群体,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服务。职业教育类社会组织要积极开展养老、托育、家政等技能培训,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实训基地,推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人才培养。开展城乡社区服务的社会组织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实习实践、志愿服务、专业培训等机会。权益保护领域的社会组织要为毕业生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公益援助等权益维护服务,配合有关部门防范虚假招聘信息。同时,要努力打造“千社万企”社会组织专项招聘服务品牌,着力提高品牌知晓度、公信力,全省性社会组织、会员企业开展线上招聘活动,链接福建24365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千社万企”专项频道,发布招聘信息,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信息的知晓度和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将全年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于2024年11月底前报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人:刘明瑞、王若筠;联系电话:0591-87676226,87676253,87676228(传真);电子邮箱:mgj705@163.com

  附件:2024年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

  福建省民政厅

  2024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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