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下午,福建省第二十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福建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荣生出席并答记者问。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荣生
问1.民政部门在指导社区服务困难群众,助力复工复产,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答:随着全省各地陆续复工复产和境外输入疫情的影响,强化社区防控服务,推进网格化管理,做好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工作显得愈发重要。各级民政部门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全力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具体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守严守好防区防线
指导各社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多方参与的社区治理机制作用,推动“三社联动”下沉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0.6万名社区工作者、2443家社会组织、7000多名社工专业人才、65万名志愿者投身社区(村)防控第一线。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管理,为社区(村)防控创新赋能,许多地方将闽政通APP的“八闽健康码”运用到复工申请。截至目前,在线制码超过850万个,亮码通行超过3600多万人次。
二是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
陆续出台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系列政策措施,强化特困人员、困境儿童、困难职工、困难党员等10类群体的帮扶救助。据统计到3月底,全省共实施临时救助9.5万人次,使用资金6691.37万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18和22.5个百分点,其中救助非户籍地对象126人次。近日,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等六部门还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0年3月至6月,对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明确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重点优抚和“革命五老”人员等保障对象,以及阶段性纳入保障范围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阶段性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
三是持续加强关心关爱
出台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15条措施,强化落实激励保障措施,据了解,目前已有54个县(市、区)发放了社区工作补助。在守好社区防线、统筹工作力量的基础上,各地将分批安排持续奋战的社区一线工作人员进行轮休、调休和补休。省民政厅还积极推动全省200多家社工机构开通了150余条心理咨询和援助热线,为社区(村)居民、一线工作人员特别是困难群众提供必要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危机干预服务。
为指导各地落实好各项服务和保障措施,省民政厅先后派出110名干部深入全省各县(市、区)、基层社区、26个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支援加强各地防疫工作。各地民政部门也相继派出精干力量投入一线开展“零距离服务”,持续筑牢社区(村)防控“基础防线”,为巩固疫情持续向好形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展现民政担当和作为。
问2.复工复产后,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民政服务机构已接收了多少入院人员?办理入院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省应对疫情防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3月底以来,省民政厅先后印发《关于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复工复产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等4份文件,指导全省1201家养老、儿童福利、精神卫疗、救助管理等民政服务机构分区分类分批接收人员入院,并逐步转入常态化防疫工作。 截至4月21日,全省累计接收入院老人、儿童3876人,占需入院数的64.3%;返岗工作人员1412人,占需返岗数的73.2%,各级救助管理站对151名进站受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全部进行了核酸监测。 目前,全省民政服务机构正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领导下,有序恢复服务秩序。有返(入)院意愿的服务对象可向机构提出预约申请,出具健康码,如实填报个人及密切接触者的健康和活动信息,经排查评估、签署返院承诺书,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或已落实14天隔离观察、无发热等症状的,可接收入住。
有下列4种情形的禁止进入民政服务机构:
●一是15天内入境回国人员或15天内曾接触入境回国人员。
●二是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
●三是有发热、咳嗽、流涕、腹泻等疑似症状。
●四是无症状感染者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民政服务机构内人员密集、环境封闭,收住的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自身防护能力较弱,感染的风险较大,疫情防控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严防外部感染源输入,我们将按照常态化防控要求,抓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这个“主阵地”,指导各地完善各项防疫管理措施,如:对返岗工作人员进行2次核酸监测,利用独立楼层或相对独立区域设置隔离观察区和来访接待室,补充配备各类防疫物资,严格内部人员管理严格内部防控,落实好定期测温、消毒等制度,做好机构人员精神心理慰藉和家庭联系关爱,确保民政服务对象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希望社会各界、民政服务对象及家属能够一如既往地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齐心协力、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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