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J00110-0300-2025-00158
- 备注/文号: 闽民管〔2025〕13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民政厅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2-02
- 有效性: 有效
因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部分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任职期从2025年12月1日起算):
主 任:欧阳晓波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主任:涂 东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一级调研员
委 员:康蓉晖 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会部原主任
许四清 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
兰 剑 省工商业联合会经济联络部四级调研员
刘 蓓 省科学技术协会人事部四级调研员
刘秋容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干部
许乃军 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社团工作部部长
丁文辉 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宣传及文化建设委员会主任
黄瑞玲 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金融事务部副主任
刘宜君 闽江学院法学院社会工作系主任
张 军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及信息管理部主
任、高级会计师
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初评意见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结果,评估委员会委员的聘任期为5年,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部分调整。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评估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评估委员会主任由分管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的厅领导担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由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担任,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人选因工作和职务变动而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福建省民政厅
2025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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