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财政部: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导各地开展2018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18年度,中央对我省转移支付的彩票公益金11613万元,其中: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5262万元,分配三明市2649万元、漳州市2613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6351万元,当年分配5741.89万元,结转2019年分配609.11万元。本年度绩效自评金额11003.89万元(具体见附件1)。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1)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5262万元。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18〕47号),分配三明市2649万元、漳州市2613万元。三明市、漳州市已按照资金分配方案,足额拨付至项目试点单位。
(2)下拨市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5128.89万元。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8年福彩公益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18〕97号)和《关于下达2018年度“明天计划”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闽财指〔2018〕130号),将资金5118万元和10.89万元分配到各地市,各地市将资金进一步分解落实到有关县(市、区)及项目。
(3)厅本级用于社会福利的福彩公益金613万元。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安排2018年中央福彩公益金的通知》(闽财指〔2018〕932号),其中安排福建省康辅中心583万元、安排福建省慈善总会3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1)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三明市下发《关于下达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明财(社)指〔2018〕92号)、漳州市下发《关于下达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漳财社指〔 2018〕87号),将资金下达至项目单位,总计5262万元,执行率100%。
(2)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715万元。安排2715万元用于推进县(市、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500万元用于省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由于该项目规模调整,资金结转到2019年使用)。此外,省级福彩公益金预算配套安排13700万元,用于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
(3)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507万元。安排924万元用于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及购买服务,计划推进17个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在2018年底前完成项目进度20%,如选址、完成项目招标方案等。安排省康复辅具中心583万元,用于康复辅具技术研究、产品展示宣传等设施建设。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已形成实际支出61万元,完成康复辅具市区新技术示范及服务窗口建设。
(4)儿童福利体系服务建设项目895万元。结合各地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地方财政及各地经费需求情况及要求,分配漳州80万元,泉州120万元,莆田115万元,三明200万元,南平200万元,宁德180万元。
(5)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10.89万元。项目实行据实结算制,按照实际完成手术例数安排福州市9.55万元、宁德市1.34万元,省级配套安排15.34万元。
(6)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功能建设及购买服务项目262万元。为改善我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下达莆田市、将乐县和明溪县建设补助资金26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将乐县已支付购买服务25.25万元,莆田市、明溪县根据项目建设情况结转至2019年使用。
(7)殡葬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项目246万元。为改善殡葬设备、扩建殡仪服务中心及服务环境,补助资金全部下达至各地。其中漳州、龙岩各50万元、三明106万元(明溪县50万元、大田县56万元)、南平40万元。该项目除了大田县殡仪馆56万元已使用完毕,其余县(市、区)资金根据项目建设情况结转至2019年使用。
(8)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106万元。拨付福建省慈善总会30万元,用于组织“首届海峡公益慈善项目大赛”活动。拨付各地市76万元,主要保障“三社联动”项目实施,对社会工作欠发达地区予以支持。其中:南平市主要将资金用于两个“三社联动”试点工作开展较好的建阳区中南社区和邵武西门社区,各安排10万元;宁德市主要将资金用于开展市级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实施党员志愿社区服务项目;三明市主要将资金用于支持市本级和梅列区、永安市、明溪县、大田县城乡社区三社联动服务项目;龙岩市主要将资金用于市本级开展2019年3月24日国际社工日宣传活动、市级社会工作培训和市级“三社联动”试点工作。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资金管理。为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1月,省财政厅联合省民政厅出台了《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闽财社〔2019〕1号);2018年10月,省民政厅出台了综合性管理文件《福建省民政厅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闽民计〔2018〕185号)和《福建省民政厅彩票公益金项目立项管理细则》《福建省民政厅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督查细则》等过程性管理文件,从制度上保证了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序进行。同时要求资金使用单位认真按照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流程,落实资金预算、分配、使用、监督等各项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地市也陆续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三明市民政局会同财政局出台《三明市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民〔2018〕149号),明确资金用途、具体分配标准;漳州市民政局、财政局下发《漳州市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漳政民〔2018〕223号),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定期调度资金拨付情况,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三明市明溪县制定项目绩效管理办法,保障项目管理工作的有章可循和有序开展。
(2)加强实施指导,建立督查机制。各级民政、财政部门着力加强对新建和完善养老服务工程项目的指导和督查。省民政厅编制了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标准等项目建设配套文件,促进地方有针对性地实施养老服务工程项目标准化建设。同时,积极跟踪各地项目建设进度,督促各级民政部门加强项目的指导和督查,保证项目的推进实施。
(3)强化资金检查,提高管理水平。2018年9-10月,省民政厅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三明、漳州、南平、龙岩4地市本级2017年度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审计,并延伸审计到所辖15个县(市、区)和20个乡镇(街道)。通过抽查审计,摸清问题底数,提出整改举措,有效促进了专项资金的管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数量指标全部完成。建设居家智慧养老试点:2018年度目标值为2个,我省全年完成值为2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目标值为7个,我省全年完成值为7个;建立中央厨房助餐点数量:目标值为6个,我省全年完成值为6个;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数:目标值为18个,我省全年完成值为18个;建设农村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数:目标值为35个,我省全年完成值为35个;建设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个数:目标值为78个,我省全年完成值为78个;建设农村幸福院个数:目标值为278个,我省全年完成值为278个。
②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数量指标全部完成。遴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县数:2018年度目标值为10—20个,我省全年完成值为17个;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数:目标值为100个,我省全年完成值为104个;建设农村幸福院数:目标值为400个,我省全年完成值为410个。
③残疾人福利类项目数量指标全部完成。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县(市、区)数:2018年度目标值为17个,我省全年完成值为24个。
④儿童福利类服务体系项目数量指标全部完成。建设项目数:2018年度目标值为20个,我省全年完成儿童服务体系建设共覆盖21个儿童福利机构。
⑤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数量指标完成90%。手术康复例数:2018年度目标值为4个设区市10例,全省实施残疾孤儿手术9例,完成年度数量指标的90%。
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项目数量指标全部完成。补助市(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数量:2018年度目标值为3个,我省全年完成值为3个。
⑦殡葬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项目数量指标完成20%。殡葬基础设施设备殡仪馆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2018年度目标值为5个,我省全年完成值为1个,完成率为20%。除大田县殡仪馆外,其他因指标下达较晚,项目还在实施或准备阶段。
⑧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数量指标全部完成。开展“三社联动”服务项目:2018年度目标值为8个,我省全年完成值为9个。
(2)质量指标
①经费使用。按照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有关规定合理有效地使用专项资金,符合相关规定。
②幸福院场所符合建设要求。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该指标已达标。
③康复辅具建设项目。康复辅具中心服务窗口设施建设项目通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验收并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
(3)时效指标
①资金下达的时效性。2018年度我省的专项资金(除结转资金609.11万元)均按照资金分配方案下达至各地市,各地市进一步下达到有关县(市、区)及项目单位。该指标已完成。
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建设项目。完成项目进度20%(如选址、完成项目装修招标等),其中75%的县(市、区)完成选址。
③首届海峡公益慈善项目大赛。2018年举办“首届海峡公益慈善项目大赛”,参赛单位与参赛项目均达到预期目标,大赛取得圆满成功。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覆盖率:2018年度目标值为80%以上,我省全年完成值为80.1%,该指标已完成。
②建制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2018年度目标值为50%以上,我省全年完成值为53%,已基本形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完善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③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效果:孤残儿童疾病得到有效的矫治和康复。
④“三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基本建立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社区联动机制,服务达到600人次以上,有效促进社会工作的开展。
⑤举办“首届海峡公益慈善项目大赛”:通过成功举办“首届海峡公益慈善项目大赛”活动,引领和推动我省公益慈善项目向更高层次发展,增强社会对公益慈善理念的认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新建和改扩建城镇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平台等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各地受照料老年人对项目实施满意度目标是达到80%以上,满意度测评达到90%。完成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评估工作,监护人、手术儿童对经费保障的满意度目标95%以上,满意度测评达到100%。改善治丧环境,美化治丧环境,殡葬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目标95%,实际满意度测评达98%。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专项资金下拨、实施进度的及时性有待提高。部分资金较晚下拨,有的项目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还在准备阶段,未能动工建设。
(二)建议与改进措施
1.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在绩效工作方面的培训力度,提高认识,进一步制定明确、细化、量化且可考核的年度绩效目标,指标设置更加科学化。
2.加强对项目库的培育。做到资金分配和项目库建设有机结合,抓好项目储备,提高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和下达的时效性。
3.加强资金的运行监控。由省厅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实行项目跟踪监督,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避免资金沉淀。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强化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相结合,重点关注绩效目标未实现的项目,提出整改措施,改进资金分配方式,更好地发挥绩效评价对资金管理的促进作用。
(二)做好信息公开。省慈善总会“首届海峡公益慈善项目大赛”从通知、初选、决赛均在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官网及省海峡社会组织研究院“海峡众联”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拟于绩效自评完成后,将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和绩效自评报告等在福建省民政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附件:1.福建省民政厅2018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绩效目标分解情况表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福建省民政厅
2019年4月26日
(联系人:祖薇,电话:0591-87662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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