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
2016年南平市招募方案
一、招募计划
2016年我市招募名额45名,安排到10个县(市、区)的城市社区从事社区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各
二、招募程序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社区从事工作;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4.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4
2.报名地点: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南平市人才市场),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南楼四层,咨询电话:0599-8852732、8833299(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0599-8060697(南平市民政局社区工作科)。
3.报名方法:登录南平人才网下载填写《南平市招募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三)笔试的内容、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6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测试题为客观选择题,采用填涂卡作答。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2016
2.领取地点: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南平市人才市场),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南楼四层。
报名人员应亲自领取,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如是委托亲朋好友代领,需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五)笔试成绩公示、体检人员确定
1.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南平人才网公布。
2.体检人员确定。报考同县(市、区)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如有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将从报考同一县(市、区)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安排体检。递补体检后仍出现招募岗位空缺,南平市民政局将空缺的名额在县(市、区)之间进行调整。在确定体检人选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试卷前四十题得分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如果前四十题得分依旧并列的,试卷前五十题得分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
3.初次体检不收取有关费用。
(六)招募人选确定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将在南平人才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招募人选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上岗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南平市民政局派遣到服务社区所在的县(市、区)民政局、社区办报到和分配。不服从派遣和分配的,将取消计划招募资格。
县(市、区)民政局、社区办与招募人员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名单上报省、市民政部门备案。
三、招募人员的服务管理和可享受的支持政策。
按《
3.《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
南平市招募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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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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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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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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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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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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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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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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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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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院校何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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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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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院校何专业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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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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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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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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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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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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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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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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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志愿 |
报考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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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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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审 核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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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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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二份,请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端正(也可直接打印)。
县(市、区)招募人数分配表
序号 |
招募县(市、区) |
招募人数 |
岗位代码 |
备注 |
1 |
延平区 |
15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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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阳区 |
5 |
02 |
|
3 |
邵武市 |
8 |
03 |
|
4 |
武夷山市 |
3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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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瓯市 |
4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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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顺昌县 |
2 |
06 |
|
7 |
浦城县 |
2 |
07 |
|
8 |
光泽县 |
2 |
08 |
|
9 |
松溪县 |
2 |
09 |
|
10 |
政和县 |
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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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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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
文
件 |
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民政局、人社局(公务员局)、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各高等学校:
一、工作任务
2016
二、组织招募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二)招募原则和程序。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报名参加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岗位所在地县(市、区)、镇(街道)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募派遣工作由各级民政部门牵头,人社、财政、教育部门配合实施。
1.名额分配。
2.组织报名
3.审查考核
4.组织体检
5.确定人选
6.签订协议
7.岗前培训
8.派遣报到
三、政策支持
(五)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并愿意继续留在服务县(市、区)街道(镇)工作的,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街道(镇)所属的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由接收单位报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核准相关手续。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
(七)服务期间,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并建立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专门人才数据库,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项职位、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和基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等就业优惠政策。
四、服务管理
(一)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管理。服务期间,户籍关系由毕业生自行迁往家庭户籍所在地。毕业生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由毕业生凭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服务社区。服务期间申请入党的,由服务社区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经费保障
1.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的生活补贴、社会基本保险、体检、培训经费以及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补助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付。
2.各有关市、县(区)民政局要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足额落实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助等资金。服务期间解除协议的,应于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每年年底前,将高校毕业生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上报省民政厅。
(三)日常管理。各市、县(区)民政部门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培养使用并重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高校毕业的教育管理工作。
1.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所在的县(市、区)民政局、所在街道(镇)和社区的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组织实施的领导责任,经常督促落实、检查指导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其在社区服务情况,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组织教育培训和安全健康等日常管理工作。
2.
3.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县(市、区)民政局会同人社局(公务员局)组织实施,设区市民政、人社部门负责本区域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考核结果报送服务社区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存入本人档案,并报省民政厅备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民政厅、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4.对管理服务不到位、优惠政策不落实的市(县、区),省民政厅将调整其今后的招募名额,直至停止招募。
(四)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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