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社区计划招募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
2018
一、招募岗位、人数、服务期限、考务费用及招募对象、条件
(一)招募岗位、人数、服务期限和考务费用
2018
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
2.
3.
报名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所填信息与招募条件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后,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沟通联系,否则责任自负。每位报名人员必须且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县(市、区)招募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
1.笔试人员:本科及以下学历报名人员参加笔试;硕士及以上学历报名人员免于笔试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1.
2.
报名人员应亲自领取,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如是委托亲朋好友代领,需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四)笔试成绩公示、体检人员确定
1.
2.
(五)公示并确定人选
6
(六)签订协议
6
(七)岗前培训
7
(八)派遣报到
7
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市民政局、人社局将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有关信息。
三、政策支持
(五)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并愿意继续留在服务县(市、区)街道(镇)工作的,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街道(镇)所属的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由接收单位报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核准相关手续。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
(七)
(八)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服务期间计算连续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计算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项职位、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和基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等就业优惠政策。
四、服务管理
(一)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管理
服务期间,户籍关系由毕业生自行迁往家庭户籍所在地。毕业生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由毕业生凭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服务社区。服务期间申请入党的,由服务社区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经费保障
2.各有关市、县(区)民政局要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足额落实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助等资金。服务期间解除协议的,应于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每年年底前,将高校毕业生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上报省民政厅。
(三)日常管理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培养使用并重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1.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所在的县(市、区)民政局、所在街道(镇)和社区的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组织实施的领导责任,经常督促落实、检查指导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其在社区服务情况,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组织教育培训和安全健康等日常管理工作。
2.
3.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县(市、区)民政局会同人社局组织实施,设区市民政、人社部门负责本区域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考核结果报送服务社区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存入本人档案,并报省民政厅备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民政厅、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4.对管理服务不到位、优惠政策不落实的市(县、区),省民政厅将调整其今后的招募名额,直至停止招募。
(四)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
设区市和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建立日常跟踪和定期跟踪工作制度,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完善动态化的就业数据库,及时准确掌握就业情况,积极做好各项就业跟踪统计工作。统计结果应及时上报省民政厅备案。
附件1:
招募人数分配表;
附件2: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龙岩市山海人才事务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市、区)招募人数分配表
序号 |
招募县 (市、区) |
招募人数 |
职位代码 |
备注 |
1 |
永定区 |
10 |
01 |
|
2 |
上杭县 |
7 |
02 |
|
3 |
武平县 |
4 |
03 |
|
4 |
长汀县 |
7 |
04 |
|
5 |
连城县 |
7 |
05 |
|
6 |
漳平市 |
10 |
06 |
|
合计 |
45 |
|
|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报考县(市、区): 职位代码:
学校所在地: 学校名称: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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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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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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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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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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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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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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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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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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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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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病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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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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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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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所在地 |
省 市(地区) 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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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讯 地址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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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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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活动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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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 奖励和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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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以上填写内容全部属实。
报名者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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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 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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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就业办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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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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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应届毕业生将本表一份交高校就业办,附学习成绩单,高校就业办留档备查;本表两份和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彩照4张交报名处;往届毕业生将本表两份和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彩照4张交报名处。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民政厅,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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