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社区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民
仙游县民政局:
莆田市民政局
服务社区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募岗位、人数及对象
(一)招募岗位、人数
二、招募条件
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社区从事工作;二是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三是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四是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4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91年7月1日后出生);五是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招募原则和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报名参加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岗位所在地县(市、区)、乡镇(街道)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13日—4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节假日。
3.报名地点:仙游县民政局
联系人:徐宇晓 报名、联系电话:0594-8259711
莆田市民政局咨询电话:0594-2280751
4.报名填表可登录莆田市民政信息网:
http://www.ptsmzj.gov.cn
和福建民政门户网:
下载并填写《莆田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5.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及相应复印件一式三份。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3)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
(4)应届毕业生须经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高校就业办在《莆田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学习成绩单)上签署意见(一式三份);往届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出示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莆田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无需高校签署意见)。
(5)国家级、省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证书。
(6)所在党委或团委证明(团员证)。
(7)贫困应届生申请助学所在院校原始凭证,往届贫困生以低保户证件为准。
填写完整的《莆田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电子文档),于2019年4月21日前发送至莆田市民政局电子信箱pt2280751@163.com。
6.报名须知:
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将取消派遣资格。
(二)审查考核。2019年4月22日—5月20日。由仙游县民政局会同县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考核。
其办法如下:
1.考核原则。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2.考核办法。按照《莆田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量化考核表》进行量化考核(详见附件2),依据各社区报名人员量化考核分值高低排序,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3.考核程序、内容。
(1)资格审核
a.审核对象:报名参加服务社区的高校毕业生。
b.审核内容:按照招募对象和条件要求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信息填写是否准确规范;是否为待、未就业毕业生;是否属于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莆田市生源毕业生;学历是否为大专(高职)以上;是否符合报名年龄等。
(2)高校考核
有关高校对报名参加服务社区的本校应届毕业生简历中的基本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情况是否属实,填写考核意见。省外普通高校和往届莆田市生源毕业生的考核由毕业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核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并评分。
(三)组织体检
(四)确定人选
(五)签订协议
(六)岗前培训
(七)派遣报到
四、政策支持
(五)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并愿意继续留在服务县(市、区)街道(乡镇)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服务社区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选聘在相关街道(乡镇)所属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工作。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
(七)服务期间,由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档案保管等人事代理服务,并建立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专门人才数据库,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有创业意愿的,及时纳入当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等,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项职位、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和基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等就业优惠政策。
五、服务管理
(一)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管理。服务期间,户籍关系由毕业生自行迁往家庭户籍所在地。毕业生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县(市、区)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
由毕业生凭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服务社区。服务期间申请入党的,由服务社区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经费保障
1.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的生活补贴、社会基本保险、体检、培训经费以及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补助从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
2.各有关市、县(区)民政局要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足额落实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助等资金。服务期间解除协议的,应于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每年年底前,将高校毕业生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上报省民政厅。
(三)日常管理。各市、县(区)民政部门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培养使用并重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高校毕业的教育管理工作。
1.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所在的县(市、区)民政局、所在街道(镇)和社区的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组织实施的领导责任,经常督促落实、检查指导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其在社区服务情况,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组织教育培训和安全健康等日常管理工作。
2.
3.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县(市、区)民政局会同人社局组织实施,设区市民政、人社部门负责本区域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考核结果报送服务社区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存入本人档案,并报省民政厅备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民政厅、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4.对管理服务不到位、优惠政策不落实的市、县(区),省民政厅将调整其今后的招募名额,直至停止招募。
(四)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设区市和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建立日常跟踪和定期跟踪工作制度,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完善动态化的就业数据库,及时准确掌握就业情况,积极做好各项就业跟踪统计工作。统计结果应及时上报省民政厅备案。
莆田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毕业院校名称: 院校地址: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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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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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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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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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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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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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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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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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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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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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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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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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贫困生 |
低保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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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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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病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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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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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信 地址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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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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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活动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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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 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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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 愿 服务地点 |
乡镇(街道) 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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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以上填写内容全部属实。 是否同意调剂志愿
报名者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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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 系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高校就业办公室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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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人事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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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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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填写完整,连同本人高校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彩照4张交报名点(应届毕业生须经高校院系党组织、就业办签署意见,并附学习成绩单);
序号 |
项 目 |
评 分 标 准 |
须 提 供 的 证 明 材 料 |
1 |
基础分 (25分) |
符合报考条件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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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奖惩分 (15分) |
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系奖励的,每次分别得5、3、2、1分。 |
荣誉证书、奖状 学校奖惩记录 |
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系处分的,每次分别扣10、6、4、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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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贫困生 (10分) |
家庭经济困难10分 |
1.应届生所在院校原始材料 2.往届生以低保户证件为准。 |
4 |
政治面貌 (10分) |
中共正式党员10分 |
所在党委证明 |
中共预备党员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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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员6分 |
所在团委证明(或团员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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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学 历 (15分) |
研究生或双本科毕业15分 |
毕业证书和就业推荐表 |
本科或双专科毕业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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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毕业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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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专 业 (10分) |
社工专业10分; 其他与社区直接相关专业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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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民 族 (5分) |
少数民族5分。 |
政府民族行政主管部门证明 |
8 |
生源地 (10分) |
莆田市(非仙游县)户籍8分; 仙游县户籍10分。 |
家庭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 |
备
注 |
2、若出现招聘社区无人报名或因体检不合格无人替补的,按未录用考生考核分数高低依次递补。 3、报名人员对所提交信息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或伪造,经查实后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并通报有关部门。 |
抄送:福建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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