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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成立首个由台胞担任法人的社会组织

平潭成立首个由台胞担任法人的社会组织

来源: https://share.fjdaily.com/displayTemplate/news/newsDetail/1169/2138051.html?is 发布时间:2023-11-06 09:24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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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日报客户端·新福建10月27日讯(见习记者 郭雅莹)2023年10月27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台同心社工服务中心通过审批,成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出台后,全省首个由台胞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社会组织。

  当天下午,在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等相关部门领导的共同见证下,由台湾社工陆盈静发起成立的岚台同心社工服务中心在东门社区正式揭牌成立。

  岚台同心社工服务中心是拥有一支28人组成的社工团队,他们有的是来自福建省社会工作联合会、厦门的资深社工,有的是平潭本地社工站的社工,还有的是像陆盈静一样在岚工作生活的台湾社工。

  “从2021年来到平潭以来,我一直参与社区基层工作,现在有了岚台同心社工服务中心这个平台,相信可以更好地团结起两岸社工的力量,为更多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和服务。”陆盈静说,实验区在便利台胞在岚就业、创业、生活上做了很多工作,“家”的感觉越来越有、越来越浓。

  今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中提出,“实验区一直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的战略蓝图,着力先行先试,不断推出各项创新举措。我们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积极联动相关部门为台胞创造便利,成为全省率先可让台胞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发起成立社会组织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地区。”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民政处处长陈云春介绍,为提高管理和服务社会组织的效率,实验区还推进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网上办理。

  “我在网上提交了申请材料,短短几天就完成登记拿到了证件,非常便利高效。”陆盈静笑着说。

  接下来,岚台同心社工服务中心将积极打造一支强有力的社工队伍,为在岚台胞台企提供信息咨询、社区融入等服务,同时积极参与实验区基层治理,给弱势群体带去温暖和关爱,为两岸基层治理融合发展注入新活力,打造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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