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同意鹤仙山陵园转为德化县城市公益性公墓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2025-06-27 16:59

德化县民政局:

你局《关于鹤仙山陵园作为城市公益性公墓列入相应管理的请示》(德政民〔2025〕2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将原经营性公墓—德化县鹤仙山陵园转为城市公益性公墓,纳入城市公益性公墓管理。

城市公益性公墓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城镇居民提供安葬(放)骨灰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原经营性公墓—鹤仙山陵园转为德化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后,要确保公墓的公益属性,严格落实政府定价,不得新建超面积墓穴,不得引入社会资本开展营利性经营,各项建设、管理和服务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和公墓建设的意见》(闽政〔2014〕34号)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2017〕60号)要求执行。

 

                         福建省民政厅

2025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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