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民政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困境儿童是需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的对象。202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5〕18号),对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作出综合性、系统性制度安排。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省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省民政厅会同省教育厅等11家部门(单位),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我省实施方案。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七个部分,提出了22项措施。一是聚焦困境儿童基本生存权益,强化基本生活保障,提出加强兜底保障力度、优化便捷保障方式、丰富提升保障内容3项措施。二是优化医疗康复服务,聚焦困境儿童医疗康复,提出加强医疗保障工作、细化医疗救助措施、提升康复服务水平3项措施。三是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聚焦困境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权利,提出提高教育均等化水平、加强特殊教育服务、加大教育帮扶力度3项措施。四是推进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聚焦困境儿童健康成长,提出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开展心理健康监测评估、及时高效转诊帮扶3项措施。五是织密人身安全保护网,聚焦困境儿童安全权益,提出防范打击侵害权益行为、加强救助保护措施、积极预防不良行为3项措施。六是落实法定监护责任,聚焦困境儿童监护质效提升,提出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完善国家监护制度、发挥儿童福利机构监护支持作用3项措施。七是强化要素支撑保障,聚焦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见效,提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加强经费信息保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4项措施。
三、政策亮点
一是突出系统性,构建了“全覆盖、多层次”的保障体系。《实施方案》明确,保障对象全覆盖,涵盖家庭困境儿童、自身困境儿童、监护困境儿童三大类,确保各类处于不同困境的儿童都能被纳入保障范围,消除了“盲区”。保障内容成体系,确立以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教育保障、心理健康、人身安全、监护落实六大体系,涵盖了困境儿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最迫切的需求。
二是突出精准性,实现了“分类施策、精准保障”。《实施方案》提出,落实分类保障,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当地孤儿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对贫困家庭的重病、重残儿童,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基本生活补贴;对面临教育困难的困境儿童,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不因贫失学辍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要求建立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儿童在困境状况发生变化时,能及时调整保障措施,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是突出发展性,从“生存保障”迈向“全面发展”。《实施方案》要求,不仅关注儿童的基本生存,更着眼于他们的长远发展。强化康复服务,特别是对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要求提高康复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帮助他们最大程度地恢复功能、融入社会。关注心理健康,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困境儿童的心理疏导和精神关爱,提供专业的情感支持,这是儿童福利理念从物质向精神层面深化的重要体现。保障受教育权,将教育保障作为独立部分进行强调,确保困境儿童不仅能上学,还能上好学,通过教育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
四是突出协同性,明确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责任格局 。《实施方案》强调,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儿童福利机构人才评价机制,强化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推进基层“福爱妈妈”与儿童主任融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慈善力量、专业社工和志愿者为困境儿童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服务,形成政府保障与社会关爱互为补充的良好格局。
四、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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